快播转型投资1亿曾“笑喷”同行:能买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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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转型投资1亿曾“笑喷”同行:能买来什么

有关2.6亿元罚单的听证会再次将快播置于了镁光灯下。发迹于互联网草莽时代的快播,在保护版权的时代洪流中,似乎大势已去。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在快播被调查后,目前还有诸多“快播”冒出来,大有一副“野火烧不尽”的架势。

罚单正式开出后,诸多的“快播”们能否就此在市场上销声匿迹,业界意见不一,不过能达成共识的是,面对诸多盗版侵权者,还需市场多方合力围剿。

侵权细节:“5万部”和“3000台”

其实,政府部门对于快播的关注并不是从今年才开始的。早在2011年开展“剑网行动”时,北京市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就接到了大量的对于快播播放器的侵权投诉。

从2011年7月开始,北京市版权局依照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遂开始对快播的侵权行为进行网络跟踪调查。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当时担任北京市版权局版权保护处处长一职,因此参与了对快播的调查。

近日,在一场盗版视频网站侵权研讨会上,韩志宇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回顾了之前与快播“过招”的始末。

韩志宇回忆,为了深入调查快播的侵权行为,2012年7月25日,由国家版权局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五个部委组织了一个工作委员会,并责成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公安局组成“7 25联合专案组”进行调查。

根据北京市版权局的跟踪统计,截至2012年6月,快播播放器被下载了7.5亿次,用户数达5000万,累计用户更是超过了2亿。

而截止到2013年3月,在快播播放器中可以播放的视频作品有11万部,除去重复的部分,精确计算大约有5万至6万部不同的作品,其中基本上都是未经授权的。

“当时仅经过乐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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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美国电影协会认证快播的侵权作品,就有1521部。”韩志宇回忆。

依据2013年3月前跟踪定位数据,快播将上述作品存储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3000余台服务器上。此外,快播还将部分作品存储在境外14个国家或地区的51台服务器上。

“快播公司通过播放器开展经营活动,未经许可,大规模复制、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韩志宇认为。

侵权路径:20分钟就能建站

一家视频网站运维技术人员刘青介绍,快播公司的做法是先帮助个人建立一大批使用快播视频播放器的网站,然后通过定向链接、嵌套链接的方式向这些网站提供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权利人损失惨重。

个人建站也很容易。

“即便是对计算机技术知之甚少的‘小白’用户,在现成建站工具的支持下,仅需20分钟就能够做起一个网站,作为站长只需要准备一台很小的服务器用来存储网页、地址即可。目前仅仅是依靠快播做盗版影视内容的网站就多达万家。”刘青说。

刘青分析,快播网站利用“快播站长”搭建的网站,可以不断扩张自己的用户群,借此也可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侵权甜头:月分成最高3万

通过调查,韩志宇接触到了几位经营盗版侵权网站的站长,其中,有站长一年拿到了5万多元的广告分成,有的一个月的广告分成达到1万元,最多的一个月进账3万元。

据了解,在盗版电影站生意最好的那几年,全国有10多万站长,一些拥有内容资源的大的站群每年营收达到1千万~2千万元,流量高峰时期甚至能日进数十万元。而加入较大的广告联盟后,每天拥有1万独立IP的电影站每月便有2万元左右收入,也就是说每天能达到数百元。

韩志宇表示,与常见的网站侵权方式不同,快播公司的侵权活动是通过视频播放器来实现的。近几年来,通过播放器进行侵权活动,已经形成了一种商业模式。

转型投资:额度“笑喷”同行

其实在2013年年底被国家版权局作出行政处罚后,快播已经嗅出了危险的信号。此番被查后,快播公司发表了一份声明,称自2014年3月以来,快播已启动商业模式全面转型,从技术转型原创正版内容。

为了表达悔过“从良”的决心,快播表示,未来一年投资不低于1亿元购买版权、不低于3000万元投入支持国内微剧创新。不过在很多视频行业从业人员看来,快播此举“缺乏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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