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五教授借药家鑫炒作自己

彩虹网

5cc149a201017vru

西安五教授借药家鑫炒作自己

资料图片

23

日,药家鑫在法庭痛哭忏悔。

药家鑫二审维持原判,西安突然有

位“教授”站了出来,联名发表公开

信,自称基于“良知”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说是“联名”,站出来的其实只

有“一名”;说是公开信,其他

名“教授”的名字却并未公开。(

26

华商网)

其实只要观点站得住脚,究竟是“一名”还是“联名”倒是并不重要。

那么,这一名或

名“教授”为什么坚持药家鑫应该免死呢?根据其接受采

访所言和公开信的内容,概括起来有两条。第一,药家鑫案的审判被社会舆

论影响;第二,不应以暴易暴,不应一命抵一命,而应本着仁慈和宽恕的心

尊重哪怕是一条罪恶的生命。因为“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

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从这里面看不到一条药家鑫可以免死的理由。

首先,说“药家鑫案的审判被社会舆论影响”没有根据。恰恰相反,干

涉药家鑫案审判的不是社会舆论,而正是这封公开信。事实上,对于药家鑫

案,所谓社会舆论本身并不统一。网上言论汹汹,主张严惩药家鑫的占多

数;但药家鑫案庭审中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主张给药家鑫一条出路的占多

数。如果说审判被舆论影响,那么究竟是哪一种舆论影响了审判呢?其实,

社会舆论关注一个案件和社会舆论影响一个案件是两回事。民众有表达意见

的自由,司法有公正审判的自由,互不干涉。反过来,用联名发表公开信的

方式直接反对法庭审判结果,倒恰恰是对司法独立的直接干涉。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公开信本身没有提出一条药家鑫可以免死,或者法

庭审判不公、量刑不当的理由。反倒承认“药家鑫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

恶”。那么药家鑫何以该免死呢?理由竟然是“药家鑫不尊重生命,我们不

应该跟他一样冷酷”“杀一个人容易,挽救一个人难。以暴易暴容易,宽恕

一个人难。”这不是药家鑫应该免死的理由,而是所有杀人者都应该免死的

理由。那么这封公开信所谈的,不是药家鑫应不应该判死刑,而是死刑应不

应该废除的问题。反过来,如果在今天的中国,在刑法中废除死刑仍旧无从

谈起,那么药家鑫免死也就无从谈起。在死刑没有废除的时候,法庭只能根

据现行刑法来对药家鑫定罪量刑,不论是当事人还是社会舆论,关注的只能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