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城市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对比研究——以天津和大阪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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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基础家庭结构演变,传统养老模式难以延续,亟需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重构养老设施体系,优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我国相对于日本等发达国家养老设施发展起步较晚,深入研究日本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方法,对于我国养老设施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对日本养老设施体系的解读相对简单,缺少构成逻辑层面的深入探讨;对城市层面养老设施总体空间布局的深入研究更是存在缺环。故本文以养老设施体系和设施空间布局特征为研究对象,以大阪市和天津市的养老设施数据为支撑,从设施类型与设施层级两方面展开对比研究。  在养老设施体系比较研究方面,以城市总体数据为基础,着重从类型构成与层级体系两个维度展开。类型体系构成通过历时性研究,探索设施体系构成的内在逻辑与各类型养老服务的供给结构;层级体系通过分析中日养老设施分级体系差异及其影响要素,评估我国当前分级体系各项配建指标的合理性。研究发现中日两国养老设施体系存在四项主要差异:第一,日本养老设施体系相对完善,我国仍存在设施类型不完整情况;第二,日本养老设施类型高度细分,我国养老设施服务功能过度复合;第三,日本以设施服务供给总量划分层级,我国根据设施服务覆盖范围划分层级;第四,日本养老设施发展高度市场化,设施空间布局指标适应服务需求,我国政府参与设施统筹布局,但当前设施层级配建指标缺乏合理性。  养老设施设施空间布局方面,建立包括设施空间位置、服务功能、床位规模、医护人员数量等数据的城市总体养老服务设施数据库,并构建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评价体系,利用空间分布与资源分布对应的服务半径、空间可达性、空间分布均质度、资源供给能力、资源分布公平性五项指标,分别对不同类型与不同层级设施的空间布局特征展开比较研究。研究发现,第一,日本各类型设施普遍具有数量多、规模小、空间分布均质、设施服务供给总量较高且各地区设施资源供给相对均衡的特点,我国各类型养老设施均存在设施数量较少,服务资源总供给量不足,各地区间资源供给总量不均衡问题,与日本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第二,中日均存在设施层级间规模区分度低,空间布局缺乏协同性问题。  最后,基于前文研究,系统性整理我国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问题,提出我国城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中,配建类型、总量控制、分级设置、空间引导、配置标准五大规划步骤的具体优化路径与优化方案,包括养老设施类型体系重构、各类型设施的服务供给结构总量控制、各层级设施分级建设标准、各类型设施空间配置指标以及服务供给不足空间的识别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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