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论文基金标注莫玩“一石三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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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学报编辑部收到一份投稿,令人惊讶的是竟然标注了10个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震行业科研专项基金、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子课题等等都尽在其列。我忍不住发信给作者,您这篇论文的研究成果同时归属这么多基金,在基金结题时会不会有影响?作者回复:请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去掉,余下的都可以,因为作者确实参与或主持了这些项目。

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一篇论文标注那么多基金?羞羞答答的就少挂一两个,胆大的则兼具开拓精神,沾边就挂。一篇论文用于多个基金结题固然是“一石三鸟”。但这也明显昭示大家,自己的研究申请了多项基金。

有人说之所以重复申请,是因为这个项目给的钱不够,只能再从另外渠道拿些钱做事情。这确实是基金资助机构应该考虑的问题:资金别太分散了,要考虑立项金额能维系整个科研活动。但我想,科研合同也是契约,尽管条款、金额都是由行政主体单方决定的,但既然签署了合同,是不是也就意味着承诺在这样的资助金额下完成研究?明知道钱不够还去签,是属于什么行为呢?

有人说本论文的研究属于多个项目的交叉部分,项目之间有一定的延续性和交叉性很正常。而且不少基金没有特定研究内容限制,例如杰青/创新群体基金这类人才型基金。所以,论文中的某个想法,可能与多个基金的研究内容都有关。确实,科研有连续性,很多资助也是系列资助,但一个研究成果到底属于前期还是后期,研究者心里应该有数。科学研究也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但这都不是打擦边球的理由。研究出一点东西,写个论文就把所有相关不相关的基金都挂上,每个基金结题时这篇论文都被拿去交差。我们说评价体制使然也好,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缺少沟通缺少监管也好,那科研人员自己的科学精神呢?

还有人说国际期刊上老外也是这么干的。其实国外的情况大都是不同科学家独立申请不同种类、不同学科的基金,因研究需要产生合作论文时才标注多项基金。这与我国单个科学家或者若干科学家组成的小团体就某一研究主题重复申请基金、几个基金号同时出现在一篇论文中是不一样的。

一篇论文标注多个基金,看似事儿小,但是反映出很多问题。国家应该出台一些限制措施,譬如,同类基金有在研的就不允许申请新的,不同类别基金最好也有个数量限制。别973、863、“十一五”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个都不放过,顺手还捎上省基金、校基金。项目弄一大堆,钱摞成山,人也浮躁了。结题时投机取巧、急功近利,长此以往,势必造成科技投入与产出成果不相匹配,甚至严重失调,降低基金的使用效率。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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