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2年,跨越5省区,200余人受害……随着近年警方打击力度的加大,“碰瓷”这种现象在城区道路上逐渐减少,可是在高速公路上,一种更为隐蔽的“碰瓷”行为却出现了。近日,云南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打掉了一个专门在高速公路上进行“碰瓷”的犯罪团伙,这也是云南高速公路交巡警破获的首起涉恶案件。
2018年7月16日,云南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在高速路上疑似遭遇了“碰瓷”。“超车的时候我很确定自己没有撞到任何物体,但因为车子发出巨响,心里不踏实就停车查看。”报警人李先生说,在停车查看时,被“撞”的车里一下子“冒出”3名男子将他围住,并要求赔偿。李先生觉得很不对劲,随即报警,警方立刻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经查,这是一个以“碰瓷”为手段进行诈骗的典型涉恶犯罪团伙,他们分工明确,团伙通常以3人一组进行作案,将单人驾驶的司机选为作案目标,故意变道接近,同时,利用这个机会通过弹弓将硬物射击到被选汽车的车身上,发出声响后截停受害车辆。在司机下车后,犯罪团伙3人分工合作,其中2人负责吸引司机注意力,另1人用砂纸擦花受害人车辆制造“擦碰痕迹”进行敲诈。
专案组全体警员利用一年多的时间进行侦查、准备和制定抓捕方案,首次抓捕当晚,警方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然而在审讯过程中,专案组发现在3人之外还有更关键的犯罪嫌疑人梁某。2020年4月3日,对梁某进行抓捕。至此,这个利用高速公路作案,以“碰瓷”为手段实施诈骗的涉恶团伙全部归案。
因受害人数量庞大,跨越广东、广西、云南等5省区,取证成了难题,专案组民警只能千里取证。“外地的受害人听说我们是云南警方专案组,去找他们调查取证,认为警方不可能从千里之外来调查几百元钱的事情,甚至认为我们才是诈骗的。”民警尹彥峰回忆,很多受害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当时是被骗了。
经过民警的耐心取证和受害人的配合,警方终于将这个团伙犯罪证据链固定,7·16专案主犯梁某获刑19年。
云南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碰撞事故存疑的,切勿私了,高速公路12122报警电话是你们在高速公路上有力的安全保障。
记者王子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