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碰瓷党”的惯用伎俩!

彩虹网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上升,采用“碰瓷”手段敲诈司机钱财的犯罪多发,2019年以来,中山一区检共办理利用“碰瓷”敲诈勒索案件10件22人。

下面

让检察官通过典型案例

揭露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

【案例一】“碰瓷”无证驾驶者

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赖某邦、罗某、宋某等3个“碰瓷”团伙,在我市机动车驾驶证考场内物色机动车驾驶证被记满12分而需要参加学习考试的人员,通过拍照、电话、安装GPS定位器等方式获取该类人员在重新学习考试期间仍驾驶车辆的车牌信息,利用此类人员害怕无证驾驶被查处的心理,在其驾车离开考场后故意用名车 “碰瓷”,制造交通事故索要高额维修费。该3个“碰瓷”团伙作案近30起,敲诈勒索数额达人民币49万元。涉案团伙共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警惕“碰瓷党”的惯用伎俩!

【案例二】“碰瓷”酒驾司机

被告人郑某盛负责组织人员、提供资金和作案工具,被告人黄某湖负责租赁作案车辆及现场指挥,其他犯罪人员相互配合,在餐馆、宵夜档等地方寻找喝酒后驾驶汽车的目标,充当碰瓷手、谈判手、围观群众等,共实施“碰瓷”敲诈16宗。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盛等6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二千元不等。

警惕“碰瓷党”的惯用伎俩!

【案例三】骑自行车实施“碰瓷”

被告人冯某钦骑自行车在马路边徘徊,伺机对过往车辆以“碰瓷”方式勒索他人钱财。凌晨1时许,冯某钦骑自行车故意擦边经过被害人郑某廷驾驶的汽车,假装被汽车撞倒受伤,后以受伤住院、赔偿医药费为名勒索被害人郑某廷人民币2万元,当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2万元后其立刻逃离现场。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冯某钦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警惕“碰瓷党”的惯用伎俩!

警惕“碰瓷党”的惯用伎俩!

普法小知识

日前,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依法打击通过“碰瓷”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通过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检察官温馨提示

市民要增强遵纪守法意识,避免发生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驾驶机动车上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范和法律法规,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等候处理。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