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 大学生大二,,被搞了这十天2700多,2698是合同的钱,亲身经历,,希望看到的不要被骗了,,
在淘宝店注册后(本次以淘宝为例)会有众多陌生人与新店店主联系,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大于95%为(诱导)欺诈行为
有以下三种欺诈模式
1.作为店铺老板身份拉人互粉,互粉对于新店来说相对重视,容易使人放下心理戒备相信前提(对方是店铺老板),而后进行一天乃至数天的连续关心描述使新店主放下戒备,并运用一定的销售技巧故意引诱如——“我赚钱的本事告诉你有什么好处呢”等刺激性言语削弱其内心一定的怀疑(对方既有一定的利益需求);或一定的营销技巧拉近与对方的关系如——描述有与之相同的经历;描述已经运作一定的年限确切的得到了收益打消了一定的不确定感;同时借助一定的情绪诱导引诱认为不相信其,故其生气来获取新店老板内心的罪恶感。再尽可能的综合运用诱导手段快速推广对接客服的继诱导描述。在对接客服后会尽快描述并对应人群建立各种保障与推广相应套餐。同时提出官方合同协议与可能含有的七天无效退款来尽快打消顾虑,并以新店开张时间关键与当天签署当天上架为由来尽快加速合同签署。但出现问题后会因合同内容不明确;涉案金额过小;控诉成本过大;对方有相应的法律部门;相对缺乏相应的维权部门等诸多因素使店家被迫放弃维权
2.作为推广直接拉人介绍联系,类似于第一种欺诈的运作模式,成本要远小于第一种(店铺老板身份的推广分红很高)相对成功率也远小于第一种。相对应来说法务部门不会有第一种诈骗手段的完善,涉案金额也会相对较小
3.打着新店运营交流,互粉店铺或者免费推广等拉人进入QQ群,由相应的人员来充当扮演互粉的老板(类似于第一种模式)在群中每天进行店铺互粉并且借机与尽可能多的人沟通描述自己的状况(可能负面用于博取同情与为后面诈骗预演埋下伏笔)随后由群主及管理员发布网络兼职活动描述限定名额且需要在群中报名,并靠近当前时间点以营造紧张感同时减少用来切实了解的时间。这时如果看到了与之前联系过的用户会去主动联系了解情况,在描述中对方会回复之前参与过感觉还不错来尝试打消顾虑,并推荐联系管理员进一步了解情况。本次调研中管理员回复的是一个限时开放的博彩网站,并以网站活动完成任务即可返现,其中的盈利后续返给管理员20%即可,但实为博彩网站如果将钱充值之后再也没有取出的可能
实践具体分析
我们就第一种来具体分析
在开展合作后,新店主会签订一个公司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中对于代运营公司方的义务会含糊描述一些,但真正有实际含义的只有提供相应完善的技术要求保证基本运作的功能,合同之中是对先前的口头承诺没有任何规范的,而且合同中通常会额外加入七天内没有明显效果可以全额退款,但是明显一词的定义实在不清,而且运营公司通常会通过为新店铺刷一两单的方式来含糊掩盖,故不论前期承诺再多,也只是空口的泛泛而谈,并不具备实际意义。想要具备任何的实际要求,在有计算过合法维权的损益后的基础上,还要落实在合同的每一个词句,因为如果是真心想要合作的,便绝对不会嫌修订合同浪费时间,也不会嫌词条过多,因为这都是切实准备付出的承诺。
这类代运营公司通常由三部分组成——销售部门,运营部门和美工部门。其中销售部门最大,要比美工和运营部门的总和都多,经进一步了解,如同类型1中的“店铺老板”,部分的公司甚至会给出收益40%的提成。
在合作开始之后,尽管可能当天不会特别明显,但非常快公司的服务态度与质量便会开始跳水式下降,正常情况下为了合同中相对明确的部分公司会进行初步的运作,在勉强保证店铺的基本运作后放手(正常2个小时便可做完全部内容),而后便对店铺的回应放置,并开始新的客户招揽运转与投入。
店铺其中的问题
店铺开始运转的前三天通常公司会为店家刷一两单来借以表示已经有货物出售,在其后便放手不再管理,随后便容易出现一系列问题如
1.发现店内的货源来自于一键采集与加价后上架,由于价位会高于同样产品的高销量商家,货物将不具备任何竞争力
2.事先描述的推广和后续运营全部被搁置一旁,因为代运营商已经认定了具备完善的运营流程,只是没有人来买而已,也出现了出货的情况作为明显效果零的突破(刷一两单)
3.店家可能还会马上接到违规通知,因为上的货物是来自于市场的一键采集的问题,所以很可能带有别家的商标或者优惠券活动等一系列店铺中并不存在的东西,所以会因为知识产权,虚假活动等遭到官方的查封或者下架删除扣分等处罚。
4.流量推广等与起初承诺差之甚远,这点可能会被描述为新店开张流量进账是有过程的会比较缓慢,但实际上因为店铺货源非常差劲,所以转化率只会越来越低,所占权重也只会缓慢降低,流量只可能越来越低,况且在新店补助的基础上是这样,在三个月的补助期过去后店铺的状态只会一去不复返
5.可能产生后续收费,一些在运营过程中的后续费用,如果是小额款项如几十块钱的软件费,哪怕合同中有写,但是对于打官司来说依然是不成立的,而对于大额款项容易会被强加为运营需要的收费,如果交钱那么就白搭进去,如果不交钱便会被强行解释为不配合运营,而将运营出现问题的罪责怪罪给客户。
经验教训及启示
1.凡事一定不要跳过基础假设前提,将事情想当然。对应事件中,如伪装的店铺老板,是因为在互粉的基础上选择相信对方是店铺老板,想当然的缘故才会容易上当,尽管如果我们去联系客服也有可能因为这个小店就是这整家代运营公司在做拿出来骗人的而依然上当,但如果抱着这个假设存在的可能进行假设性试探,如直接去问掌柜的个人管理账号便有可能露馅(因为一家店铺如果有这种假的店铺老板,那么应该会对应着多个人,为了骗钱没必要运营着数个账号,一个账号多个掌柜就好)
2.大店的正规合同在小额时,意义并不明显因为正规渠道控诉耗材耗利且个人对抗法务部门法务部门按概率不大;对于合同的含义要字字斟酌,雕词琢句。因为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底线,绝对不能想当然。更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者影响合作关系而不提出自身意见,必须将每一份权益写清,因为口说无凭。
3.防人之心不可无,提高防范意识,远离不法侵害。
